“‘十五’计划纲要指出,‘深化司法改革,严格执法,公正司法’。这是我国在新时期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上的重大举措。”一见面,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李学斌代表侃侃而谈。如何继续推进司法改革,严格执法,公正执法呢?李学斌代表认为:应当加强法律监督,促进公正司法。
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,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进展迅速,特别是立法工作取得巨大成就。截至2000年底,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通过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384件,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800余件,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达8000多件。使我国基本上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,国家政治、经济、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。
说到这里,李学斌代表话锋一转,提高了语调:我们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,但离依法治国、全面实现法治还有差距。当前在刑事立法、刑事侦查、刑事审判、刑罚执行、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中,有法不依、执法不严、违法不究、徇私枉法的问题时有发生,人民群众反映强烈。发挥检查机关对有关侦查、审判和刑罚执行等机关的制衡和监督作用,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,这已为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所证明。最后,李学斌代表说,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,法律监督显得越来越重要。加强法律监督,促进司法公正,既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,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,也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。